返回 兽世逃荒粮满仓,绝色兽夫爱疯了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135章 不是真的10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18中文网]https://m.18zw.cc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r/>    nbsp婚后,我原本也雄心万丈想要干出一番事业的,可是既没有人脉,也没有钱脉,只能天天蹲在家里想项目,偶尔打点零工,以此让桑招妹多把精力放在家庭和我身上。

    nbsp看着原本美貌的校草渐渐变得平庸后,我开始享受他的付出。

    nbsp但!老天奶看不过去了啊!

    nbsp赐予我一场泼天的富贵!

    nbsp我要是不干出一番大事业,怎么对得起老天奶对我的青睐!

    nbsp离!这个婚必须离!

    nbsp众所周知,桑招妹不就是最好的例子?早婚的雌鹰只会被婚姻的琐事磨平凌云壮志!

    nbsp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,一会想起未来的美好日子,一会又梦到我和桑招妹的甜蜜过往。

    nbsp唉,我还是太感情用事了啊!太心软的女人搞不得大事业!

    nbsp桑招妹以前是个听话的床伴,公狗腰大长腿,就是婚后开始不在意颜值了。

    nbsp如果离婚能让他洗心革面减肥,看在他依旧爱我的份上,我也不介意分出一点时间安抚他寂寞的心灵。

    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    nbsp但再复婚是万万不可能了!

    nbsp我前三十年虽然碌碌无为,但我知道自己注定不会平凡一生!

    nbsp因为我是——

    nbsp郝!

    nbsp梓!

    nbsp馨!

    nbsp果然,只凭我出色的外貌和三寸不烂之舌,在最落魄的求学时期,就战胜了桑招妹的两百多个追求者,抱得美人归。

    nbsp现在我发达了,审美系数不得相应提升N个平方?

    nbsp就算我离婚了,二婚的大女人同样吃香!

    nbsp我就算是要赘一个回家,也会赘个没有婚史的干净男人。

    nbsp包生女儿的那种!

    nbsp想到自己赔了五年青春在桑招妹身上,他还没有给我生出个女儿来,我狠狠锤了一下床,起身。

    nbsp我翻出了家里的存折,上面只有的余额了。

    nbsp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,我分一半很合理吧?

    nbsp我把存折放在床头柜上,安心睡去。

    nbsp第二天,我们第一个来到民政局,办理了离婚手续。

    nbsp“梓馨,你……你没有工作,这笔钱,你先拿着过度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nbsp当我提议去银行把钱全部取出来分了的时候,桑招妹却把存折塞进了我的怀中。

    nbsp“我……算了……”

    nbsp桑招妹欲言又止。我一见他的表情,就知道他想说什么。

    nbsp无非是“我要是变好看了你还会喜欢我吗?”

    nbsp“家里……”他又说。

    nbsp我急忙拦住他的话头。

    nbsp可不能跟桑招妹回家。

    nbsp“既然已经离婚了,我们就没有关系了,那个家,你爱住就住。”

    nbsp我急忙挥了挥手中的存折:“我拿走一半,去外面租个房子。”

    nbsp“以后没事别联系我了!”

    nbsp其实我是怕招妹和我分奖金。

    nbsp说完,就近找了一个银行,就要把卡插进去。

    nbsp“别!”

    nbsp桑招妹拉住了我的手,“这卡是ICBC的,在CMSB银行取钱,要多收20%的利息呀!”

    nbsp“招妹!”

    nbsp我把脸一板,痛心疾首:“你怎么变得这么小家子气了!”

    nbsp“小男人家家的,就是上不得台面!”

    nbsp“要知道!

    nbsp时间就是金钱!我们绕路半小时去ICBC,花费的时间能创造多少财富呀!”

    nbsp“你怎么就不知道核算时间成本呢!”

    nbsp“怪不得上班五年,还是只领四千块死工资!”

    nbsp说完,我一把夺走了银行卡,走进取款机,把门从里面关上了!

    nbsp门外,依稀听到桑招妹的低喃:“可是这一万块,都是我一块一块存起来的呀!”

    nbsp……

    nbsp不一会,我就把钱全部取出来了。

    nbsp“给你多留了50块,我们一人块。”

    nbsp“噗呸~~”

    nbsp我在大拇指上喷了点口水,流畅地数了起来。

    nbsp数钱就是快乐!可想到这钱还没进兜里焐热,就一下飞走了九千多,饶恕是我现在已是百亿富翁,也忍不住心痛起来。

    nbsp不如……

    nbsp看桑招妹还在走神,我悄悄昧下了一百块。

    nbsp哼!还是我自己多拿五十抚慰受伤的青春吧!

    喜欢。

第135章 不是真的10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